恢复土地原貌、处罚、没收……巨鹿县通过多种方式对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查处。截至目前,该县共查处违法用地、违法违章建设26起,其中,拆除12处,拆除面积940平方米,停工1处,其余均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。
采取不同措施查处“双违”行为。对非法租赁、买卖集体土地,私自违规发放宅基地,破坏耕地且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对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做出过处理决定的违法违章建筑,要核实处理决定,确保处理到位;对未做出过处理决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查处。对正在经营使用的违法违章建筑,停止其经营行为。对在建的违法违章建筑,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,责令其拆除;不能拆除的,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。
同时,该县建立起部门间“信息共享、分头查处、协同推进、减少漏洞”的长效管理机制。层层落实责任,建立健全县、乡、村三级巡查机制,杜绝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筑产生。(孟景辉 宋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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