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,巨鹿县狠抓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,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公款消费中的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,确保全县过一个风清气正、欢乐祥和的春节。
明确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花卉、食品等年货节礼(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);严禁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、购物卡、消费券;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实物;严禁用公款组织、参与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收受各种形式的土特产。为确保禁令落到实处,巨鹿县将采取明察暗访、专项监督、集中检查等多种形式严格执纪;利用监督电话、网络等途径,广泛接受群众举报;对顶风违纪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曝光一起,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。(宋娇 潘梦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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